金融業(yè)薪酬改革舉步維艱
????去年10月,美國聯邦儲備局(Federal Reserve)就銀行業(yè)薪酬結構問題,向各銀行發(fā)布了指導方針。美聯儲之所以發(fā)布該指導方針,是因為美國銀行業(yè)需要改變目前的薪酬結構,從而抑制過度冒險,避免發(fā)生金融危機。
????在上述指導方針中,美聯儲要求各銀行立即解決當前銀行薪酬中存在的問題:“美聯儲希望,銀行業(yè)的所有機構對自身獎勵制度和相關風險管控,以及公司治理流程等,進行評估,同時立即解決這些制度或流程中的不足之處,以確保公司安全與穩(wěn)固?!?/p>
????然而,現在的問題是:銀行業(yè)如何理解“立即”二字的含義。
????美聯儲審查了美國銀行業(yè)薪酬實踐,并做出了初步結論,《紐約時報》(New York Times)就此撰文,文章解釋稱:“經濟學家認為,正是一些獎金與獎勵方案,引發(fā)了這場自大蕭條(Great Depression)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,然而,這些方案很多至今仍在沿用?!贝送猓皢T工的投資操作可能對公司造成致命影響,然而,對于員工的薪酬安排,銀行業(yè)高管和董事卻往往缺乏了解?!?/p>
????美聯儲10月公布的指導方針,強調了兩點內容:一方面,績效指標在薪酬獎勵結構中非常重要; 另一方面,在發(fā)放員工薪酬時,需要同時考慮到風險與回報。
????“薪酬辦法中采用的績效指標,對員工具有重要的激勵作用。如果在計算員工薪酬總額時,能適當地考慮到在生產活動中,員工承擔的風險和產生的經濟利益,以及這些活動對企業(yè)安全和穩(wěn)固的影響,銀行的獎勵薪酬結構就達到了平衡?!豹剟罘桨浮皯撌箚T工的實際薪酬,隨著工作中承擔的風險大小,或者承擔風險獲得的回報高低,而發(fā)生變化?!?/p>
????到明年,美聯儲才會發(fā)布正式的總結報告,盡管如此,對美國幾大銀行今年的委托書進行研究后,我們發(fā)現了幾大問題,在其正式報告中,美聯儲可能需要應對這些問題:
????美國銀行(Bank of America):盡管美國銀行的委托書中規(guī)定:“在適當情況下,公司應該對財務結果進行調整,以反映風險情況和對資本的有效利用情況,從而鼓勵在風險適度的條件下,追求可持續(xù)的長期利潤”,但是,銀行高管的薪酬方案,實際上并未強調風險調整后的財務結果。委托書只不過這樣表示:“(薪酬管理)委員會最為看重的,是全公司的財務業(yè)績,尤其是收益、每股收益、股東總回報以及營業(yè)收入,他們對以上數字進行綜合考慮,將其視為考核公司財務績效的最佳指標?!?/p>
????花旗集團(Citigroup):花旗集團在計算公司高管的薪酬時,倒是有將風險指標考慮在內,但是,風險指標是與其他指標混雜在一起使用的。這種薪酬辦法的問題在于,員工不清楚怎樣做才能使風險調整回報最大化?;ㄆ旒瘓F的委托書中,有如下聲明:“盡管花旗強化了風險管理架構,但(人員和薪酬)委員會并不因此感到滿意,同時我們認識到,花旗必須不斷改進薪酬實踐辦法?!?/p>
????高盛集團(Goldman Sachs):高管薪酬的計算方式,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方式,因此,處理好高管薪酬至關重要。盡管高盛已經意識到,“計算高管薪酬或者評估其工作業(yè)績時,不應該以其貢獻的營業(yè)額百分比為基礎,”但是,薪酬委員會在確定高管薪酬時,參考的指標仍然只包括營業(yè)收入、費用開支、利潤、每股收益以及股本回報率,根本沒有將風險納入考慮范圍。
????摩根大通(JP Morgan):摩根大通的委托書規(guī)定:“員工的獎勵辦法,以風險調整損益(risk-adjusted P&L)為基礎,并且根據商業(yè)活動的潛在風險進行調整?!边@話聽起來沒問題,但是,在制定高層員工的績效標準時,該公司納入考慮的財務指標包括“運營收益、收入增長率、開支管理、資本回報率、資本和流動資金管理以及收益質量”。從風險和回報的角度看,收入增長率和開支管理等指標給出的信號往往錯綜復雜,不甚清晰。我們是否該孤注一擲地提高收入增長率?或是削減有助于降低風險的開支?
????摩根士丹利(Morgan Stanley):盡管摩根士丹利的工作小組對“適用績效指標”進行了評估,不過,該公司的委托書稱,在確定薪酬時,該公司“納入考慮的因素”中,并不包括績效指標,因為其不鼓勵不必要的或過度的冒險行為。事實上,在確定獎金數額時,該公司使用的是“公司的核心財務指標——股本回報率和股東總回報”。不過,這兩個指標都沒有將員工薪酬與其承擔的風險關聯起來。事實上,正如本次危機中所體現的,在風險不斷累積但尚未被察覺的階段,股票價格是上漲的。將股本回報率作為衡量指標,恰恰是與降低風險的目標背道而馳。因為銀行提升股本回報率的方法之一,就是減少持有的股票數量,而這會提高其舉債經營比率、增加潛在風險。另外,公司委托書中提到的另一個指標——“收入增長率”,則根本未將相關的業(yè)務風險計算在內,也沒有考慮到對企業(yè)安全和穩(wěn)固的影響。
????總之,盡管美國各大銀行已經采取了一些措施,但是,要想采用適當的指標,以便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,并做到根據風險確定薪酬,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。在此,我們提出一個建議,此建議未納入美聯儲的指導方針中,但它或許能促使公司高管更加重視上述問題。那就是:將高管的部分薪酬,同采用恰當的定薪指標以及確保有效的風險管理相掛鉤。
????——本文作者伊林諾?布洛克斯?jié)h(Eleanor Bloxham)是董事會咨詢公司The Value Alli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Alliance的首席執(zhí)行官。
????譯者:紅權